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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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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繳費後不予退費,若身體狀況不適於從事本項運動者,請勿參加。
  2. 請學員穿著運動服及運動鞋,教學用球及球拍由本場提供。
  3. 請學員準時﹝出席﹞上課,上課時間未到者視同當日時段棄權。
  4. 網球課程遇下雨順延,學員請於上課前30分鐘來電確認課程是否順延。
瀏覽人次:1316 人 更新日期: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