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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活動專區-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115年會長盃全國帕拉保齡球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2026-01-28 /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115年會長盃全國帕拉保齡球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發佈日期
2026-01-28
截止日期
2027-01-28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類      別
身障活動專區
公告日期
2026-01-28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一、 指導單位:運動部
二、 主辦單位: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三、 協辦單位:臺中市身心障礙體育總會保齡委員會
中壢亞運保齡球館
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輪椅及截肢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視覺障礙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智能障礙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腦性麻痺運動協會
四、 比賽日期:115年2月7、8日(星期六日),上午8時起至15時止。
五、 比賽地點:桃園亞運保齡球館(桃園市中壢區華美一路100號)
六、 參賽年齡:
(一)選手參賽年齡需滿12足歲。
(二)選手未滿18歲者,應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婚者不在此限。
七、參賽資格:
(一)持有我國身心障礙證明,肢障組及視障組需持有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以下簡稱分級中心)核發之分級證明(查詢網址: http://www.taiwanpscc.org/?tag=ml)
(二)心智障礙組選手憑本會核發心智障礙運動選手證報名。
(三)自閉症組憑身心障礙證明報名,未符合智障組資格之智能障礙選手,其身心障礙證明之障礙類別須是第一類且ICF編碼為【B117】、【B122】或ICD診斷【06】亦皆可報名此組。
(四)TPB11體驗組未有分級中心核發之分級證者,但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診斷為軟骨發育不全症,身高不高於145公分的運動員。
八、 比賽分組及項目:
 
※自閉症組及TPB11體驗組,其成績無法做為參與國家代表隊選拔及縣市政府獎金發放依據。
九、 注意事項:
(一) 視障重度組(TPB1級) 比賽所有選手比賽必須佩戴自己的不透光面罩/護目鏡,並接受檢查。必要時須額外於眼部貼上遮眼貼布或將眼罩外部封閉,導盲員引導至球道上給球後,應立即退場且不得做任何指導球員動作。
(二) 視障重度組得自行準備導盲桿或導盲器材,惟須於報名時加註說明,並於報到時將輔助器材送交大會器材組檢驗合格後,比賽時方可使用。
(三) 視障各組皆不得對現有的設備做任何視覺輔助。
(四) 肢障輪椅組之輪椅請自備。
(五) 球館提供公球及球鞋,唯數量有限,不適應者可自備球具,唯須符合規定之合法球具,如有必要大會得檢驗之。
(六) 報名表之參賽組別請填寫清楚。
十、比賽辦法:
(一) 比賽制度:採兩天12局總分制,TPB1、TPB8組固定球道,其餘組別為交換道。
(二) 當總分相同時,先以最後一局的分數高低決勝負,若分數仍相同,則依序比較倒數第二局、倒數第三局等,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優勝為止。選手須於比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檢錄手續,方得參賽。
(三) 比賽油層由36~42英尺裡於2月1日和賽道抽籤時一併抽出第一場及第二場之油層長度,兩天油層之長度不重覆。
十一、比賽流程:
2月7日(六)賽事流程
08:00 工作人員報到-前置作業、場地佈置
09:00~10:00 選手、隊職員報到/球道洗道、上油
09:30 裁判會議/技術會議
10:00~10:20 開幕式
10:20~10:30 第一場次檢錄/練球
10:30~13:30 第一場次比賽/中餐
13:30~14:00 統計分數排名/隔日賽事資訊佈達/整理場地
2月8日(日)賽事流程
08:00 工作人員報到-前置作業、場地佈置
09:00~10:00 選手、隊職員報到/球道洗道、上油
10:00~10:10 第二場次檢錄/練球
10:10~13:10 第二場次比賽/中餐
13:10~14:00 統計分數排名/獎狀製作/頒獎
14:00~14:30 代表隊選拔會議/收拾及場地恢復
十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與截止日期:
1. 採用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pse.is/5j5a9g)
或掃描 QR-code。
1.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26日23:59止。
*報名時依公告報名操作說明填寫相關資料,在賽事官網「報名系統」上傳身心障礙證明、分級證明或智能障礙選手證等影本。
(二)報名費:每人新台幣200元整,請於賽前完成繳費(現場不收報名費)。
(四)繳費方式及資訊:可使用台灣pay或匯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017
台北復興分行0088
帳號:00810-374959
(五)聯繫資訊: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號 1樓)
聯絡人:陳 廷
聯絡電話:(02)8771-1450、8771-1502 傳真:(02)2778-2409
Email:ctpc1984@gmail.com
(六)繳費後因故無法參加比賽,在1/28前可申請全額退費; 若已超過報名截止日期,報名費已用於保險及其他相關行政作業等必要支出,則不予退款。
註:
1.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2.本活動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額度如下;若有其他投保需求(如個人人身保險),建請自行辦理。
(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
(2)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
(3)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
(4)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十三、本賽事參賽成績將作為2026年及2027年上半年度國際賽事國家代表隊遴選之參據,相關選拔辦法將依行政程序奉核後公告於本會官網。
十四、獎勵辦法:
(一)參賽人數2至3人時,錄取1人,頒發獎盃/牌、奬狀、獎品。
※僅1人報名時須併組,惟以重併輕為原則,併不成組時則列為表演賽。
(二)參賽人數4至5人時,錄取3人,頒發獎盃/牌、奬狀、獎品。
(三)參賽人數 6至8人時,錄取5人,前3名頒發獎盃/牌、奬狀、獎品;第4、5名頒發獎狀、獎品。
(四)參賽人數在9人(含)以上時,錄取6人,前3名頒發獎盃/牌、獎狀、奬品;第 4、5、6名頒發獎狀、獎品。
十五、申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比賽進行當中,各參賽單位隊職員、家長或選手,不得直接質詢裁判。
(二)書面申訴應由領隊簽章(或由教練代理),向裁判長正式提出,並附繳保證金伍仟元,由裁判長召開技術委員會議審議,其申訴理由不成立者,大會得沒收其保證金。
(三)如抗議成立,則恢復該運動員成績、名次及退還保證金。
十六、比賽爭議之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及大會之特別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交由大會技術委員會判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不得提出再議。
十七、罰則:
(一)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該兩名選手(報名及頂替者)參賽資格及已得到之名次或成績,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狀,判決前已比賽之場次不予重賽,唯成績、名次須重新判定。
(二)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除依規則判決外並按下列罰則處分之:
1.選手毆打裁判員:取消該員繼續參賽之資格,並終身停止該選手參加本比賽之權利。
2.職員毆打裁判員:取消該單位全部選手繼續參賽之資格,並 終身停止該職員參與擔任任何比賽種類之職員或選手之權利。
3.選手、職員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經裁判員勸導無效,超過十分鐘未恢復比賽,取消該員繼續參賽之資格, 並停止該選手、職員一年之參賽、參與權利。
4.裁判員毆打職員或選手:取消該裁判員繼續行使裁判權資格, 並終身停止該裁判員擔任運動裁判之權利。
十八、附則:
(一)所有參加會長盃之選手,不分障別、等級,應全數遵守本競賽規程。
(二)比賽進行時,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經大會宣布停止比賽,否則仍照常舉行;如遇空襲警報,應於警報解除後半小時繼續比賽原比賽成績仍然有效。
(三)所有參賽選手及大會工作人員,大會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他人員如需保險,均請自行辦理。
十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實施之。
二十、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月23日。
(一)選手注意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月23日。
(二)禁用清單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 list/
(三)採樣流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 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網址https://www.an 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經陳報運動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聯絡人: 鄧先生
  • 聯絡電話: (02)29620462分機: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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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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